南宁驴友案宣判户外运动变局已定2

发布: 2007-8-19 17:56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华商报 | 查看: 36次 | 字体: | 推荐给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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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胜诉引发驴圈地震
    11月16日,法庭宣判12名驴友全部需承担责任。记者在网上发布的判决书中看到,法庭判决被告共需支付赔偿额达211925.44元,其中小梁支付163540.35元,其他驴友连带赔偿48385.09元,受理费、诉讼费共计8803元由被告承担。60元的自助游引出21万的赔偿,在驴友中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了驴圈的强烈地震。

    AA户外运动中的责任到底如何判定!那些领队、老驴还会出来召集活动带队吗?谁还敢组织户外自助游?这是这些天来驴友们讨论最多的话题。判决结果通过网络的迅速传播,产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在一家户外俱乐部的论坛上,记者看到已贴出明确通知:今后再不公开组织类似的自助游活动,有驴友非要出游,请自己私下联系。

    一位领队表示“如果每次活动的参加或是组织者都要负这样的责任,我肯定是不再干领队了。光有责任没有权力,当个领队要多背东西、多做计划,要自己出电话费,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落好不说,最后还要追究我没尽到责任。好大的锅背不起”。

    他同时建议“以后活动每次都要算清楚账,每一分钱都要算清楚。否则叫盈利,钱小事大。”

    网友贝贝表示,这个案件对于户外运动的发展是会产生深远影响的,希望能够考虑更多户外的特殊性,领队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事小,但影响的是全国各地热爱户外运动的驴子们。如果老驴和领队都不愿意出来带队,那打击的就是整个中国的户外运动的普及和发展。

    ■户外急需走向规范之路

    事实上,类似的事故在西安也发生过,去年10月6日,某高校读研二的小邝在“走大寺”的途中不幸遇难,在陕西驴友乃至全国驴友中也曾引起轩然大波,但一年过去了,讨论还在继续,情况并没有任何的改变。

    小骆的事故和小邝如出一辙,但促使小骆案件形成的,还有一些隐情。根据网上流传的说法,由于传统的户外责任习惯,小梁等驴友一直对小骆的出事看作是个人事故,自己没有责任,法律也不会判自己有责任,所以态度毫不诚恳,没有任何歉意,还出言不逊。原告的代理人表示,是“对方的强硬态度与满不在乎的态度迫使原告走上了法庭”。对此,有冷静的驴友分析,虽然判决出乎很多驴友意料,但可以想见,如果被告胜诉,那么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将会蔓延持续,对驴圈的影响会更大。

    驴友水手表示“户外运动确实具有太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在内,而作为召集者更多的应该考虑到安全因素,通过此事大家都应该提高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自我能力的提升。”

    西安驴友纤湄对记者说:“以前不管是领队还是组织者或是驴友,都存在侥幸心理,一方面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出去玩就出事;另一方面觉得别人出事了和自己关系不大,不用承担责任。现在有了这个判决先例,大家都会加倍小心。对这件事的争论很多,但也可以说是走出了规范户外运动的第一步。”

    事实上,有关户外运动的安全性的讨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西安一些资深驴友不止一次对记者表示,由于责任不明,一些俱乐部就聘请没有任何资质甚至经验也不够丰富的驴友担任领队;一些体力超强的强驴才走过一遍的线路就敢带队前往,埋藏着很大的隐患。因此对责任认定非常必要。

    目前,网上关于此事的纷争还在持续,此事能否推动户外立法,还需拭目以待。另一方面,此事也许会引起大家探索思考的是,户外运动今后该何去何从。
 

  

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井底居士   post at 2007-9-07 21:49:07
什么狗屁法官啊 是不是收了什么...啊  要不怎么会这样判!!!首先,意外死亡连保险公司都不敢保的,叫驴友怎么负责?第2,你的陪付标准是怎么来的?按平均工资计算还是按工农渔牧标准计算?那以后想死的都不用撞车了,还是去当驴,不小心跌死合算啊!!!!!!!!!!NND,怎么没人反诉死者家属不好好看管自己的小孩,非要死在他们面前,向家属要精神损失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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