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近日发出通报,决定命名34个城市为2007年“国家园林城市”。34个城市包括石家庄市、迁安市、沈阳市、调兵山市、四平市、松原市、常州市、南通市、江阴市、衢州市、义乌市、淮南市、铜陵市、永安市、南昌市、新余市、莱芜市、胶州市、乳山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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